一、调查目的
受中共湖南省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为做好2022年度市州、省直单位绩效考核民意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反映社会公众与服务对象对市州、省直单位工作绩效的满意度。
二、调查内容
综合反映市州总体工作及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服务群众、社会和谐、党风政风等方面的满意程度;综合反映各省直单位总体绩效及各方面工作情况的满意程度。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1.市州部分:市本级及区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群众;“四上”企业工作人员;常住居民。2.省直单位部分:省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各省直单位政务服务对象。
四、调查方法
1.市州部分:集中面访调查;窗口拦访调查;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2.省直单位部分:送发问卷调查方法;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法。
五、组织方式
由省委考核办委托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和分析报告供省委考核办使用,不对公众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