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通过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对全省各市州、各县市区、各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不含特殊监管区域)营商环境现状水平进行客观评价。通过多源数据收集和前沿对标分析,着力发现各地营商环境的差距和不足,为各地各部门整改提升、争先创优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调查内容
对标世界银行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投资吸引力、体现监管与服务三个维度设置评价指标。根据事权,市州设置18项一级指标,县(市)设置11项一级指标。根据“五好园区”建设要求,主要衡量园区服务满意度,包括园区“放管服”改革效率和诚信园区建设等方面情况。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各市州和县市区抽选的部门、在市行政辖区办理过相关业务的企业、个人和工程项目。
四、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调查”两种方法进行。
五、组织方式
本次测评从随机抽样、调查员抽选、调查培训、实地调查、督导巡查、数据录入、汇总、评价报告撰写等各个环节由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统一组织实施。
六、资料报送和数据发布
调查总队汇总的调查数据提供给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内部使用,总队不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