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2021/03/16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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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目的

 

为监测湖南省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和民生改善情况,为政府管理部门宏观决策、政策制定以及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提供统计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教育、卫生、文旅、出版、广电、档案、医保、妇联、人社、公安、法院等省直相关部门各个方面有关内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各市州县区。

 

四、调查方法

 

利用部门数据或者行政记录。

 

五、组织方式

 

由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州部门负责填报。

 

六、数据发布

 

通过湖南统计信息网和湖南统计年鉴发布数据。

一、调查目的

 

为监测湖南省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和民生改善情况,为政府管理部门宏观决策、政策制定以及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提供统计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教育、卫生、文旅、出版、广电、档案、医保、妇联、人社、公安、法院等省直相关部门各个方面有关内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各市州县区。

 

四、调查方法

 

利用部门数据或者行政记录。

 

五、组织方式

 

由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州部门负责填报。

 

六、数据发布

 

通过湖南统计信息网和湖南统计年鉴发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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