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全面掌握和评价全省开发区发展基本状况,为省委、省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局《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和《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此项调查。
二、调查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开发区“四上”单位名录表》、《开发区基本情况年报表》和《开发区主要经济情况定期报表》。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省级以上开发区(包含省级)。
四、调查方法
各开发区于年后3月26日前上报《开发区“四上”单位名录表》、《开发区基本情况年报表》,于季后5日前上报《开发区主要经济情况定期报表》。
五、组织方式
《开发区基本情况年报表》和《开发区主要经济情况定期报表》通过统计云平台联网直报,《开发区”四上”单位名录表》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同时抄报当地统计部门。各地统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开发区报表的审核和催报工作。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主要由本部门或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等相关部门内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