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全面掌握和评价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本状况,为省委、省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此项调查。
二、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为湖北省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和隶属于《湖北省高新技术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参考目录(2019)》的企业法人单位。统计范围为高新技术企业和隶属于《湖北省高新技术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参考目录(2019)》的企业法人单位。《湖北省高新技术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参考目录(2019)》依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等分类标准编制。
三、调查方法
本制度不设立基层调查表式,基础数据来源于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相关专业的基层统计报表。
四、数据发布
本制度为季度统计,于季后月底前进行数据生产、评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