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反映我省社会综合发展规模、结构、速度和效益,监测社会综合发展水平,为政府管理部门制定发展政策和发展战略,检查和监督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情况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全省社会综合发展规模、结构、速度和效益等指标,以满足编撰年度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需要。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为省直部门和全省市州,调查范围为全省。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湖北省统计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市州应按职责分工组织调查,并负责向湖北省统计局报送本制度所要求的综合资料。
六、数据发布
湖北省统计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