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湖北省科技活动的规模、结构和发展水平,满足宏观决策和管理的需求,为制定科技政策和进行科技管理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全省专利情况、政府科研机构科技活动情况、科技成果情况、科协组织情况、技术买卖情况、地震观测情况、气象基本情况、标准事业基本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研育种相关企业法人单位;非国防科技工业系统政府属独立法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等单位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附属医院;国防科技工业系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及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农、林、牧、渔业,金融业等行业的企事业单位。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和数据推算等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湖北省统计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调查,并负责向湖北省统计局报送本制度所要求的综合资料。
六、数据发布
主要由湖北省统计局及省直有关部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