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全面掌握和评价湖北省开发区发展的基本状况,为省委、省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准确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局《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和《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此项调查。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开发区企业名录》、《开发区基本情况年报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行业情况》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情况》。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省级以上开发区(包括省级)。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各开发区于年后1月20日前上报《开发区企业名录》,3月26日前上报《开发区基本情况年报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行业情况》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情况》。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湖北省统计局组织实施。《开发区基本情况年报表》通过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开发区基本情况年报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行业情况》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同时抄报当地统计部门。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主要由湖北省统计局和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等相关部门内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