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制度

2023/06/05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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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全省城乡居民抽样调查,客观了解省内居民对各地区贯彻落实现阶段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情况的主观满意度评价,综合反映人民群众在均衡平等共享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美好生活需求,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二、调查对象:

 

  年满18岁的城乡常住居民。

 

  三、调查范围:

 

  河南全省156个县(市、区)。

 

  四、调查内容:

 

  对政府提供的子女教育、看病就医、求职就业、交通出行、住房安居、安全保障、食品安全、困难救助、行政服务、老有所养、儿童保护等11个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满意度评价。

 

  五、调查方式:

 

  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法。

 

  六、组织方式:

 

  由河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调查方案问卷设计、调查培训、组织实施调查、调查质量控制、数据整理汇总、测算分析、调查报告撰写等。

 

  七、统计资料报送和公布:

 

  调查数据供省统计局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使用。

 

  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全省城乡居民抽样调查,客观了解省内居民对各地区贯彻落实现阶段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情况的主观满意度评价,综合反映人民群众在均衡平等共享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美好生活需求,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二、调查对象:

 

  年满18岁的城乡常住居民。

 

  三、调查范围:

 

  河南全省156个县(市、区)。

 

  四、调查内容:

 

  对政府提供的子女教育、看病就医、求职就业、交通出行、住房安居、安全保障、食品安全、困难救助、行政服务、老有所养、儿童保护等11个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满意度评价。

 

  五、调查方式:

 

  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法。

 

  六、组织方式:

 

  由河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调查方案问卷设计、调查培训、组织实施调查、调查质量控制、数据整理汇总、测算分析、调查报告撰写等。

 

  七、统计资料报送和公布:

 

  调查数据供省统计局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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