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制度

2024/02/06 15:43

|

Aa

字体:
|

  一、调查目的

 

  客观了解人民群众对各地区贯彻落实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情况的主观满意度评价,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有关资料,为政府完善和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更好兜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决策参考。

 

  二、调查内容

 

  主要覆盖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9方面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满意度评价。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全省11个设区市和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年满18周岁的城乡常住居民。

 

  四、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河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调查结果报河北省统计局综合处后统一报省委、省政府,依省委、省政府决定进行公布。

  一、调查目的

 

  客观了解人民群众对各地区贯彻落实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情况的主观满意度评价,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有关资料,为政府完善和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更好兜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决策参考。

 

  二、调查内容

 

  主要覆盖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9方面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满意度评价。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全省11个设区市和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年满18周岁的城乡常住居民。

 

  四、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河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调查结果报河北省统计局综合处后统一报省委、省政府,依省委、省政府决定进行公布。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