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重点产业园区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先行先试区,是承接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早期安排、早期收获的重要平台,为全面了解我省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情况,为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实施管理与调控提供参考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范围及对象
本制度统计范围为全省重点产业园区。调查对象为全省重点产业园区及在园区内注册和实际生产经营的企业(单位)。其中“四上”企业划分标准按国家统计局规定执行。
三、调查内容
本报表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园区规划开发、项目建设、企业入驻、纳税情况、贸易便利、投资便利、金融创新、人员进出、运输便利和开放创新,以及园区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报表分“四上”企业、“四下”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在各重点产业园区具体组织实施。对“四上”企业不布置基层表,由省统计局从现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中摘取相关数据;“四下”企业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由相关市县统计局和园区管理机构组织在园区内注册和实际生产经营的“四下”企业填报;园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按照部门决算表填报。“四下”企业和园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数据通过海南省统计大数据平台上报。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海南省统计局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各重点产业园区和企业报送相关统计资料,有关市县级和区级统计局负责报表的收集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省统计局。
六、数据发布
年定报数据出来后以统计报告、统计专报等方式公布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