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部门统计数据资源,实现社科文领域统计工作制度化,促进社科文领域部门统计工作共建共享,全面反映全省社会、科技、文化发展情况和青年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规划等执行情况。
二、调查内容
重点统计监测全省社会、科技、文化发展情况和青年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规划等执行情况,包括:社会保障、科学技术、文化事业、卫生事业、教育事业等领域的主要业务指标。共219张表、2900余项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38个省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其中,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34个,省科学技术协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团体4个。
四、调查方法
(一)设计统计指标。依据规范统一、消除重复的原则,省统计局在全面梳理社科文领域部门数据共享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各有关部门统计制度,设计统计指标,制定统计制度,并定期根据统计需求变化情况和各有关部门制度修订情况组织修订。
(二)建立统计平台。省统计局建立贵州省联网直报平台,并负责平台维护工作。
(三)更新统计名录。按照“先入库、后报数”的原则,省统计局根据部门数据共享需求,及时更新部门统计名录,并在联网直报平台对应开设账号,赋权填报数据。
(四)数据收集、填报。按照“充分利用已有统计资料、不重不漏”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负责数据收集、填报。
(五)数据处理。各有关部门负责数据收集、填报;省统计局负责统计数据审核、汇总等。
(六)质量控制。按照“谁出数、谁把关,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省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方法,如实填报,加强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省统计局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部门统计数据的核查。
五、组织方式
(一)省统计局统一安排部署,建立、维护联网直报平台,开展制度业务培训,指导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按照制度规定填报数据,保证数据收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省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根据制度规定,收集、汇总、填报统计数据。
六、数据发布
以统计资料、统计信息、监测报告等形式向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单位)及社会公众等提供社科文领域统计监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