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加快推进统计高质量发展,建立和完善新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开展新经济统计监测、增加值测算以及分析研究,真实准确反映全区新经济发展变化的规模、结构、效益等情况,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科学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提供可靠的统计支撑。
二、调查内容
包括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涵盖新经济综合情况、新兴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新服务、高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创新、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金融科技平台、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发园区等14项重点内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广电局、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邮政管理局、广西调查总队、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17个部门和单位提供相关基础数据。自治区统计局指导各设区市统计局开展市级新经济统计基础工作。各设区市统计局协助实施统计调查,及时提供本辖区有关新经济统计基础数据。
四、调查方法
全面调查。
五、组织方式
自治区统计局负责拟订全区新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主要通过统计公布、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及编印年鉴等方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