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系统反映甘肃省数字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结构等情况,以满足省委省政府决策需要。
二、调查范围
从事《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所规定的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的相关法人单位。包括“一套表”法人单位,以及农业、金融、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行业法人单位。
三、调查内容
本制度共包括27张统计报表,其中综合表1张、调查表20张和过录表6张,收集整理2024年年度数据。
四、调查组织方式
由甘肃省统计局服务业处牵头,各相关单位按照制度规定时间及要求做好基础数据收集、汇总,核算处进行统一核算。
五、数据使用
本制度所取得的统计资料,仅用于省统计局内部使用及向相关部门提供,暂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