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准确掌握和科学评价2023年度法治甘肃建设群众满意度情况,以及征求社会公众对法治甘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推动法治甘肃建设。
二、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年满18周岁的城乡常住居民。
三、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法治建设总体”、“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评价”、“人大从保障民生、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开展地方性立法、政策制定、制度建设”、“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效评价”等12个问题。
四、调查方法
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CATI)调查。
五、组织方式
由甘肃社情民意调查调查中心负责调查方案问卷设计、调查培训、组织实施调查、调查质量控制、数据整理汇总、测算分析、调查报告撰写等。
六、数据发布
向委托方省委依法治省办提供《2023年度法治甘肃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报告》(含总报告和各市州分报告),调查结果由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