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系统反映广东省男女发展基本状况,为政府制定有利于性别平等的公共政策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调查内容包括分性别人口特征、婚姻及家庭状况、文化教育情况、就业与工资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卫生与健康状况、参政议政情况、参与公共事务情况、法律保护情况。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本制度收集广东省分性别统计数据资料,调查范围为广东省,所涉及各项指标调查对象均按照现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部门统计报表制度执行。
四、调查方法
调查制度为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数据均来源于省统计局及有关部门现有统计报表和行政记录。
五、组织方式
调查制度由广东省统计局制定和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通过广东统计信息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