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为监管部门更好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二、调查范围及对象
调查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调查对象为居住在上述区域范围内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常住居民。
三、调查内容及方法
从食品安全总体状况、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食品安全认知情况等方面,了解人民群众对本地区开展的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情况和效果评价等。共设调查问题7题,调查指标12个。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系统,随机抽样访问调查。
四、组织实施
福建调查总队负责组织实施,包括方案设计、样本分配、调查培训、督导巡查、数据整理等。相关调查队共同参加调查工作。
五、数据使用
调查全过程严格数据保密工作。调查结果直接提供给委托方使用。所有问卷调查数据及相关材料,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