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福建省纪委监委按照“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总体思路,“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确定“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等内容为整治选题。为了解社会各界对当地“点题整治”工作情况的评价,推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整治,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调查范围、对象、内容、频率、时间、方法
(一)调查范围
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
(二)调查对象
11项整治工作涉及的具体对象,分为4大类,具体见下表。
(三)调查内容
11个整治项目,每个项目3题,具体见调查问卷。
(四)调查频率
一次性调查。
(五)调查时间
2024年1月。
(六)调查方法
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系统,随机不重复抽取电话号码进行调查。
三、抽样方法及样本量
(一)抽样框
调查用移动电话号码抽样框由委托方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分项目提供,各项目之间样本不重复,全省抽样框中的电话号码总量约55万个。
(二)样本量
取置信度95%(tα/2=1.96),根据调查目的和经费投入考虑设计效应,以全省为总体,每个项目实际抽取的样本总数为3000个,从而确保抽样概率保证度为95%时,抽样极限误差不超过3.0%,11个项目共3.3万个。
(三)抽样方法
采用随机不重复抽样方法抽选样本。由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系统,根据不同调查项目,从相应的抽样框中随机抽取号码进行拨打调查,直到满足所需样本量为止。
四、组织实施
福建调查总队负责组织实施,包括方案设计、样本分配、调查培训、督导巡查、数据整理等。相关调查队共同参加调查工作。
五、质量控制
调查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每个现场均派人督导。参加调查单位须指定专人协助总队做好调查人员、数据安全与有关事项的协调管理工作。
六、数据报送和处理
参加调查工作的市县队对调查数据按要求定期审核、定期备份,并报送至总队FTP指定目录。在完成对所负责调查的原始数据复核后,按照规定的文件格式,输出调查数据资料并刻录光盘,在规定时间之内由专人负责送达福建调查总队,确保数据安全。
具体报送调查资料包括:调查原始数据、访问录音、录音审核表、项目电话拨打情况统计表。
七、数据管理和使用
调查全过程严格数据保密工作。调查结果直接提供给委托方使用。所有问卷调查数据及相关材料,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