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反映福建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进展情况,改进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统计基础,为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提供基础统计资料。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调查内容包括: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和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五个领域的活动水平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调查对象是省直有关单位和部分省级企业。调查范围是全省。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对涉及的调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由调查单位利用现有的常规统计调查结果采集数据、综合填报。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省统计局召开会议向调查单位进行布置,调查单位按规定的表式,以电子邮件和纸介质加盖公章的方式按时向省统计局报送相关统计年报资料。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调查资料主要用于测算福建省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基础统计资料,反映福建省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情况,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