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及时掌握福建工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所处的地位、市场占有状况,掌握全省工业经济总体竞争力和发展水平,促进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福建产品市场占有率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开展福建工业产品市场占有情况统计调查。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设置“工业产品市场占有情况”1张报表,调查内容包括工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及省内、省外、境外销售比重,与产品销售、市场占有相关的问题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调查对象是全省部分工业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是对全省部分工业法人单位开展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省统计局组织市、县统计局统一实施。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数据主要用于掌握福建省工业产品在省内、省外、境外三大市场的销售情况,掌握福建省工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所处的地位,满足省政府办公厅以及有关部门的需求,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