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准确反映重庆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做好国家统计局数字经济统计监测试点,为地方党委政府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政策提供科学依据,进而更好地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数字经济调查单位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指标,数字经济企业发展情况和相关要素基础情况等内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重庆市辖区内“四上”和“四下”在内的数字经济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四上”数字经济法人单位采取全面调查(从一套表平台获取数据),“四下”数字经济法人单位采取抽样调查,数字化效率提升情况、数字经济基础要素情况从重庆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中获取数据。
五、组织方式
由市统计局组织各区县(自治县)统计局、万盛经开区统计局开展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调查所得数据供本市各级党委政府、统计局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内部使用,暂不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