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全面了解重庆市贫困人口脱贫实现情况,为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提供参考资料。
二、调查内容
调查表式分为建档立卡户调查表、行政村调查表和县调查表。调查内容包括建档立卡户基本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主要收入来源、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以及区县和行政村基本公共服务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范围:17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非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区县,具体包括涪陵区、南川区、潼南区等3个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和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梁平区、垫江县及万盛经开区等14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其他区县。
调查对象:上述17个调查区县及其所属的全部行政村(包括有建档立卡户的社区)、部分建档立卡户。
四、调查方法
对行政村采用全面调查,对建档立卡户采用抽样调查。其中,涪陵区、南川区、潼南区建档立卡户实行全面调查方法,其余14个区县按10%的比例对建档立卡户进行抽样调查。
五、组织方式
重庆市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调查,监督调查过程,审核、处理、汇总调查数据。
各区县普查办及派驻调查工作组按照方案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调查,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调查方式以入户访问为主,电话访问、代答为辅。数据采集使用智能终端采集、在线报送方式。
六、数据发布
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管理数据相关规定,专项调查统计结果仅供各级党委政府内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