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统计报表制度

2025/05/07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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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北京市中关村示范区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研究开发、人力资源等方面情况,客观评估示范区发展成效,为全市相关部门开展评价工作提供数据依据,开展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统计监测工作。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人力资源情况等内容。

  三、调查范围及对象

  本报表制度的年报统计对象为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注册的规模(限额)以上六类企业法人单位,包括:1.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工业企业;3.应用高技术企业进行设计、施工以及技术装备的建筑业企业;4.符合国家统计局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目录的服务业企业;5.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6.境内外上市企业及新三板、地方四板挂牌企业。

  定报统计对象为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规模(限额)以上六类企业法人单位中的重点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年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月报采用重点调查方法。

  五、调查的组织实施

  市统计局负责制定调查方案,组织实施调查。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基层数据通过市科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上报工信部火炬中心,本调查的汇总数据可向其他部门提供,可向社会公众提供。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北京市中关村示范区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研究开发、人力资源等方面情况,客观评估示范区发展成效,为全市相关部门开展评价工作提供数据依据,开展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统计监测工作。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人力资源情况等内容。

  三、调查范围及对象

  本报表制度的年报统计对象为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注册的规模(限额)以上六类企业法人单位,包括:1.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工业企业;3.应用高技术企业进行设计、施工以及技术装备的建筑业企业;4.符合国家统计局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目录的服务业企业;5.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6.境内外上市企业及新三板、地方四板挂牌企业。

  定报统计对象为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规模(限额)以上六类企业法人单位中的重点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年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月报采用重点调查方法。

  五、调查的组织实施

  市统计局负责制定调查方案,组织实施调查。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基层数据通过市科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上报工信部火炬中心,本调查的汇总数据可向其他部门提供,可向社会公众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