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部门数据共享制度(生态产品总值—试行)

2025/05/07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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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针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出要“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北京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新时代高质量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北京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相关任务,提出建立符合首都特点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和技术规范,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化,按照国家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加快建立生态产品总值统计制度。

  为全面、系统、完整地反映北京市生态产品总值情况,规范GEP核算基础资料采集,保证调查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北京市统计局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基础上,制定北京市生态产品总值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以《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及北京市地方标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规范》为基础进行编制,采集GEP核算基础资料。

  主要内容包括GEP核算综合表式、部门综合表式和统计综合表式。其中,核算综合表式包括:全市及分区生态产品总值情况。部门综合表式包括:行政区边界面矢量情况、城市开发边界面矢量情况、全市各区各级公路长度情况、自然景区、公园及缓冲区生态系统类型情况、北京碳交易价格情况、各类大气污染物治理成本情况、各类水体污染物治理成本情况、因景观受益住房情况、全市和分区水供给量情况、水库基本情况、渔业生产基本情况、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表层土理化性质情况、等级景区名录及面矢量情况、等级景区经营情况、外地及本地游客在京旅游情况、天然蜂蜜生产情况、造林成本情况、公园名录和面矢量情况、重点公园游客接待情况、森林资源、湿地资源情况、自然保护地矢量边界情况、单位长度隔音墙建造成本情况、自来水销售价格情况、酒店景观溢价及增值情况、气象站点地理信息和监测情况、主要土壤墒情监测站点监测情况、居民生活用电量情况、工业用电量情况、全市主要公园景区入园手机信令情况。统计综合表式包括:农林牧渔产品产值情况、休闲农业情况、化学氮肥及复合肥施用情况、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三、调查范围及对象

  本制度统计范围为北京地区渔业生产单位、园林绿化单位、所有行政村和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A级及重点景区、主要气象监测站点;北京市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全部电力供应单位,全部水资源管理单位;北京市辖区内的全部房屋、道路、公路、国土空间等。

  调查对象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气象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四、调查方法

  通过“北京市部门数据共享采集平台”等方式网上填报,无法通过平台填报的数据通过数据共享等其他方式提供,同时,须按规定留存填报内容和填报依据。

  五、调查的组织实施

  调查由北京市统计局统一组织,各部门按照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报送时间及方式报送统计数据。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仅在部门内部使用,不对外发布和使用。

  一、调查目的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针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出要“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北京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新时代高质量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北京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相关任务,提出建立符合首都特点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和技术规范,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化,按照国家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加快建立生态产品总值统计制度。

  为全面、系统、完整地反映北京市生态产品总值情况,规范GEP核算基础资料采集,保证调查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北京市统计局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基础上,制定北京市生态产品总值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以《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及北京市地方标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规范》为基础进行编制,采集GEP核算基础资料。

  主要内容包括GEP核算综合表式、部门综合表式和统计综合表式。其中,核算综合表式包括:全市及分区生态产品总值情况。部门综合表式包括:行政区边界面矢量情况、城市开发边界面矢量情况、全市各区各级公路长度情况、自然景区、公园及缓冲区生态系统类型情况、北京碳交易价格情况、各类大气污染物治理成本情况、各类水体污染物治理成本情况、因景观受益住房情况、全市和分区水供给量情况、水库基本情况、渔业生产基本情况、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表层土理化性质情况、等级景区名录及面矢量情况、等级景区经营情况、外地及本地游客在京旅游情况、天然蜂蜜生产情况、造林成本情况、公园名录和面矢量情况、重点公园游客接待情况、森林资源、湿地资源情况、自然保护地矢量边界情况、单位长度隔音墙建造成本情况、自来水销售价格情况、酒店景观溢价及增值情况、气象站点地理信息和监测情况、主要土壤墒情监测站点监测情况、居民生活用电量情况、工业用电量情况、全市主要公园景区入园手机信令情况。统计综合表式包括:农林牧渔产品产值情况、休闲农业情况、化学氮肥及复合肥施用情况、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三、调查范围及对象

  本制度统计范围为北京地区渔业生产单位、园林绿化单位、所有行政村和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A级及重点景区、主要气象监测站点;北京市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全部电力供应单位,全部水资源管理单位;北京市辖区内的全部房屋、道路、公路、国土空间等。

  调查对象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气象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四、调查方法

  通过“北京市部门数据共享采集平台”等方式网上填报,无法通过平台填报的数据通过数据共享等其他方式提供,同时,须按规定留存填报内容和填报依据。

  五、调查的组织实施

  调查由北京市统计局统一组织,各部门按照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报送时间及方式报送统计数据。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仅在部门内部使用,不对外发布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