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顺利开展北京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完善和发展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综合反映人民群众在均衡平等共享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美好生活需求,北京市统计局拟开展2024年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
二、调查内容
居民对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各方面情况的满意度评价,主要覆盖居民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9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满意度、总体满意度评价,同时调查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各方面不满意的主要原因等内容。
三、调查范围及对象
调查针对全市16个区年满18周岁且近半年内未参与过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的常住(在本市居住半年及以上)居民开展。
四、调查频率
本调查为一次性调查。
五、调查方法
调查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式组织实施。
六、组织方式
北京市统计局负责调查方案设计、组织实施、调查质量控制、数据整理汇总、调查报告撰写等工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调查机构实施调查。
七、数据发布
本调查数据仅供内部使用并限用于统计相关目的,不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