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北京市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城市管理和调控提供参考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结合北京市的具体情况与实际需要,特制订《北京市部门数据共享制度(社会发展)》,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二、调查内容
本报表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文化、文物、卫生、体育、新闻广播电视、律师工作情况、检察机关和法院办理各类案件情况、妇联工作情况、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工会情况、残疾人状况、生产安全情况等情况。
三、调查范围及对象
本报表制度统计范围为北京市辖区内教育、文化、文物、卫生、体育、新闻广播电视、司法、高法、妇女儿童、安全生产、社会组织等领域。本报表制度数据来源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市电影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国家图书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地震局、北京市信访办公室、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方法采用全面调查。
五、组织方式
根据北京市关于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整合统计数据资源的意见,各部门应加强和规范统计基础工作,按照本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报送统计数据,做到数出有据。各部门有义务完成政府统计机构布置的其他统计调查任务。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中的统计数据通过北京市统计年鉴、统计公报、北京市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等形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