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更加准确地把握北京市居民就业情况,了解居民就业需求、就业满意度和相关政策实施效果,根据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要求,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拟在全市开展2023年北京市就业状况专项调查,作为月度劳动力调查的必要补充。
二、调查范围及对象
调查范围为北京市全部居(村)委会。
调查对象为抽中的调查户中年龄在16-70周岁、调查前一周(19日-25日)居住在该户的人口,包括该户中因临时出差、旅游、探亲、加班、住院等原因未居住在该户的人口以及本户中已外出但不满半年的户籍人口。
三、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居民就业现状、问题和诉求等。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全市每个居(村)委会随机抽取5户,每半年调查3.3万户,约8.4万人。
五、组织方式
本调查由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负责组织实施。
1.北京总队牵头负责制定调查方案、审核汇总调查数据、撰写调查报告等;市统计局配合做好调查组织工作,提供七人普居(村)委会相关信息,协助抽取调查户工作。
2.设立国家调查队的区,由国家调查队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居(村)委会的调查工作,区统计局和经济社会调查队协同配合;未设立国家调查队的区,由区统计局和经济社会调查队负责所辖居(村)委会的调查工作。
3.街道(乡镇)统计所负责组织辖区内的居(村)委会开展调查工作。
4.居(村)委会负责明确一名调查人员,按调查方案要求,承担所在居(村)委会的调查工作。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数据及调查报告仅提供给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委办局,不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