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科学评价北京市和16个区政法系统各单位在执法、司法、管理工作中勤政廉政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群众对全市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树立首都政法队伍良好形象,营造首都良好法治氛围,受市委政法委委托,北京市统计局拟开展政法系统社会测评。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对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和执法服务情况的评价,包括职业形象、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执法水平、清正廉洁作风、司法警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范围为北京市政法系统整体、北京市公检法司4个系统以及16区政法系统整体。调查对象包括以下三类:政法系统案(事)件当事人、城镇/农村居民(以非当事人为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四、调查方法
以面访调查为主,电话、邮寄调查作为补充,根据调查对象选择相应的调查方式。
五、组织方式
北京市统计局负责调查方案设计、组织实施、调查质量控制、数据整理汇总、调查报告撰写等工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调查机构实施调查。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数据供北京市委政法委内部使用并仅限用于统计相关目的,不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