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部门统计报表制度(对外经济贸易)

2021/03/15 14:23

|

Aa

字体:
|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整体情况,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实施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结合北京市的具体情况与实际需要,特制订《北京市部门统计报表制度(对外经济贸易)》,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二、调查内容

 

  本报表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技术引进和技术出口、服务贸易进出口、企业(机构)对外投资、海关进出口、北京口岸运营、国外经济合作、银行结汇售汇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服务外包情况、对外投资并购情况(分国家)、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指数等。

 

  三、调查范围及对象

 

  本报表制度统计范围为北京地区。调查对象为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项目签约的企业,新签对外投资企业(机构),有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经海关进出口商品的企业,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空港口岸、北京丰台货运口岸、北京朝阳口岸、北京西站铁路口岸、北京平谷国际陆港、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获得对外承包建设项目或对外提供劳务经营权的单位,银行结汇售汇统计部门,新批准及变更的以及发生实际入资的外国及港澳台地区投资企业,北京地区境内投资者或其境外企业实施对外投资并购事项的实际情况(涉及境内投资者之间的境外股权转让不属本表统计范畴)、各区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指数等。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方法采用全面调查。

 

  五、调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北京市关于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整合统计数据资源的意见,各部门应加强和规范统计基础工作,按照本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报送统计数据,做到数出有据。各部门有义务完成政府统计机构布置的其他统计调查任务。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中的统计数据通过北京市统计年鉴、统计公报、北京市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等形式公布。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整体情况,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实施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结合北京市的具体情况与实际需要,特制订《北京市部门统计报表制度(对外经济贸易)》,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二、调查内容

 

  本报表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技术引进和技术出口、服务贸易进出口、企业(机构)对外投资、海关进出口、北京口岸运营、国外经济合作、银行结汇售汇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服务外包情况、对外投资并购情况(分国家)、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指数等。

 

  三、调查范围及对象

 

  本报表制度统计范围为北京地区。调查对象为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项目签约的企业,新签对外投资企业(机构),有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经海关进出口商品的企业,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空港口岸、北京丰台货运口岸、北京朝阳口岸、北京西站铁路口岸、北京平谷国际陆港、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获得对外承包建设项目或对外提供劳务经营权的单位,银行结汇售汇统计部门,新批准及变更的以及发生实际入资的外国及港澳台地区投资企业,北京地区境内投资者或其境外企业实施对外投资并购事项的实际情况(涉及境内投资者之间的境外股权转让不属本表统计范畴)、各区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指数等。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方法采用全面调查。

 

  五、调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北京市关于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整合统计数据资源的意见,各部门应加强和规范统计基础工作,按照本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报送统计数据,做到数出有据。各部门有义务完成政府统计机构布置的其他统计调查任务。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中的统计数据通过北京市统计年鉴、统计公报、北京市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等形式公布。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