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2026/04/30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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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60号)精神,全面、规范地搜集部门统计数据,满足综合统计工作需要。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报表数据来自省有关单位的合法报表和行政记录,调查内容包括司法、教育、科技、环境、民政、交通、水利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省有关单位相关统计数据。

  四、调查方法

  全面调查。

  五、组织方式

  省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省有关单位通过网络报送相关数据,省统计局依申请公布。

  一、调查目的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60号)精神,全面、规范地搜集部门统计数据,满足综合统计工作需要。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报表数据来自省有关单位的合法报表和行政记录,调查内容包括司法、教育、科技、环境、民政、交通、水利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省有关单位相关统计数据。

  四、调查方法

  全面调查。

  五、组织方式

  省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省有关单位通过网络报送相关数据,省统计局依申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