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安徽省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安徽省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皖退役军人组发〔2021〕3号)文件要求,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2021年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满意度调查。
二、调查内容
主要是围绕退役军人对我省退役军人工作满意度及意见建议开展(见调查问卷)。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调查对象分为5类,分别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军转干部及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军休人员、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军人军属。
调查范围:全省16个地级市。
四、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入户问卷调查方式,电话访问样本量不得超过总样本量的10%。
五、组织方式
调查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统一组织,16个市级调查队具体实施。16个市级调查队抽选调有调查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调查员和督导员。按照方案要求抽取样本,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准备阶段:2022年1月,包括调查问卷及方案整体设计。
执行阶段:2022年2月,包括按照方案要求抽取样本,进行业务培训、问卷调查、电话访问、质量审核等。
提交成果阶段:2022年3月底前提交调查总体数据和调查报告。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及报告提供给安徽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限内部使用,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