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发区统计制度

2021/03/15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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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完善开发区评价考核制度”中关于“统计部门要积极支持建立健全开发区统计体系”的要求,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8号),制定《安徽省开发区报表统计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开发区类别、开发区级别、企业名称、占地面积、经营(销售)收入、企业个数、从业人员等情况。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安徽省范围内的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省级筹建开发区、新型园区等。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采取全面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安徽省统计局统一组织,各开发区通过《安徽省开发区信息报送统计报表系统》平台进行联网直报。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收集的数据主要用于开展安徽省开发区考核评价工作,主要数据在《安徽统计年鉴》和《安徽统计分析》上发布。

  一、调查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完善开发区评价考核制度”中关于“统计部门要积极支持建立健全开发区统计体系”的要求,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8号),制定《安徽省开发区报表统计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开发区类别、开发区级别、企业名称、占地面积、经营(销售)收入、企业个数、从业人员等情况。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安徽省范围内的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省级筹建开发区、新型园区等。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采取全面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安徽省统计局统一组织,各开发区通过《安徽省开发区信息报送统计报表系统》平台进行联网直报。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收集的数据主要用于开展安徽省开发区考核评价工作,主要数据在《安徽统计年鉴》和《安徽统计分析》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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