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与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25〕79号)要求,通过开展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了解我国国民体质状况、掌握国民体质变化规律,配合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效果评估和体育强国建设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全民健身政策,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解决各地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推进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建设,特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调查对象:3-79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含7-19周岁人群),按年龄分为幼儿(3-6岁)、成年人(20-59岁)和老年人(60-79岁)3个人群。
统计范围:全国31个省(区、市)。
三、调查内容
国民锻炼的基本情况与体质健康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体育锻炼行为、健康相关行为、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相关指标。
四、调查频率和时间
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于2026年开始实施,数据采集时段为每年的4月到10月。
五、调查方法
抽样调查。
六、组织实施
本制度由体育总局负责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地方各级体育管理部门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体育总局负责制定幼儿(3-6岁)、成年人(20-59岁)、老年人(60-79岁)三个人群的监测方案,指导各省(区、市)体育局开展国家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七、统计资料公布
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的主要结果数据由体育总局统一管理,将根据工作需要和社会需求适时以适当方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