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及时了解、掌握全国乡村产业经济运行状况,为各级乡村产业主管部门制定政策和指导产业发展提供参考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农业农村部门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专业村镇年度情况,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运行情况及已开展休闲农业的县(市、区)年度发展情况,创业主体基本情况,全国出县务工农村劳动力返乡就业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农业产业化的统计对象是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产业的统计对象是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专业村镇。休闲农业的统计对象是各省(区、市)已开展休闲农业的县(市、区)、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创业的统计对象是样本村、农村创业经营主体。返县农村劳动力的统计对象是跨县流动和返县留县农村劳动力。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采用非全面调查的重点调查、抽样调查,以及大数据调查等方法。
五、调查组织方式
除采用大数据技术的部分调查表外,本调查制度由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农产品加工指导司)统一组织、分级实施。返乡表的组织实施由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农产品加工指导司)指导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中国联通公司有关部门,应用大数据测算获得。
六、数据发布
部分数据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