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部门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2026/05/07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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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反映气象部门为国民经济服务及工作状况,服务气象事业发展,为各级领导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公共气象服务、预报预测、信息网络与数据、综合观测业务、科技发展、机构编制与学历教育、财务、固定资产、技术装备、企业、外事往来、精神文明与党团建设、部门审计情况、气象法治等十四部分。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计划单列市气象局,中国气象局各直属单位,中国气象局各内设机构。

  四、调查方法

  全面调查。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调查制度由中国气象局规划财务司统一组织。预报预测、信息网络与数据、综合观测业务、科技发展等业务数据,由各主管内设机构组织上报,审核数据准确性。公共气象服务、财务、固定资产、技术装备等数据,由规划财务司组织各级单位通过规财业务系统统计分析模块逐级上报审核。

  六、数据发布

  本统计资料每年以发行《气象统计年鉴》的方式公布。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反映气象部门为国民经济服务及工作状况,服务气象事业发展,为各级领导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公共气象服务、预报预测、信息网络与数据、综合观测业务、科技发展、机构编制与学历教育、财务、固定资产、技术装备、企业、外事往来、精神文明与党团建设、部门审计情况、气象法治等十四部分。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计划单列市气象局,中国气象局各直属单位,中国气象局各内设机构。

  四、调查方法

  全面调查。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调查制度由中国气象局规划财务司统一组织。预报预测、信息网络与数据、综合观测业务、科技发展等业务数据,由各主管内设机构组织上报,审核数据准确性。公共气象服务、财务、固定资产、技术装备等数据,由规划财务司组织各级单位通过规财业务系统统计分析模块逐级上报审核。

  六、数据发布

  本统计资料每年以发行《气象统计年鉴》的方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