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全国农田建设项目及耕地质量基本情况,为宏观决策和日常管理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农田建设项目的任务量、投资额完成情况及效益情况。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适用于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批后,报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备案立项,由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集团、广东省农垦总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地方立项的农田建设各类项目,不属于本报表的统计对象。
四、调查方法
全面调查。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组织实施,由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立项的农田建设项目的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编报。
六、数据发布
每年11月底前,以内部资料形式向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公布上一年农田建设度统计调查数据,或依申请向其他政府部门共享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