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了解农户家庭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为农业农村政策制定、调整和评价提供基础数据,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农户调查主要包括家庭情况、家庭成员的构成及就业情况、土地情况、固定资产情况、家庭生产经营情况、出售农产品情况、购买生产资料情况、家庭全年收支情况、全年主要食物消费量情况、主要耐用物品年末拥有量及居住情况。
家庭农场调查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成员就业及雇工情况、资产负债与经营土地情况、固定资产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社会化服务、其他收入及支出情况、全年粮食收支情况、政策支持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主要包括基本信息、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组织结构和决策方式、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经营土地情况、固定资产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购销方式和渠道、社会化服务情况、三产融合情况、政策支持情况。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调查主要包括龙头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人员就业基本情况、工作人员年龄性别及工作时间情况、科技创新情况、经营土地情况、固定资产情况、原料采购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概况、销售情况、政策支持情况和带动农户发展情况。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户和观察点村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四、调查方法
典型调查。
五、调查组织方式
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统一组织农村固定观察点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负责制定调查方案,组织调查实施,监督调查过程,审核、汇总和分析调查数据。省级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观察点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对调查数据进行初步审核。县级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和数据上报。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调查所得数据仅供农业农村部内部使用,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