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工业统计调查制度主要内容

2026/05/07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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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了解全国有色金属工业生产经营活动基本情况,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统计报告并报送统计资料,为政府宏观决策、制定战略规划,为企业制定经营与生产管理计划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有色金属矿山、冶炼、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主要产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产品销售价格,铜、铝材及制品销售去向,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购入价格,人力资源基本情况,有色金属企业信心调查等。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制度涉及的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为全部或规模以上或大中型(重点)有色金属工业企业。

  四、调查方法

  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信息统计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本地区有色金属行业统计工作的单位及有色金属工业企业审核汇总上报。

  六、数据发布

  主要统计指标年度汇总数据于次年11月份公布,出版《有色金属工业统计资料汇编》;月度汇总数据于次月20日公布。资料公布范围为国家政府部门,并在有色系统内部按照协定方式共享使用。

  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了解全国有色金属工业生产经营活动基本情况,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统计报告并报送统计资料,为政府宏观决策、制定战略规划,为企业制定经营与生产管理计划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有色金属矿山、冶炼、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主要产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产品销售价格,铜、铝材及制品销售去向,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购入价格,人力资源基本情况,有色金属企业信心调查等。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制度涉及的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为全部或规模以上或大中型(重点)有色金属工业企业。

  四、调查方法

  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信息统计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本地区有色金属行业统计工作的单位及有色金属工业企业审核汇总上报。

  六、数据发布

  主要统计指标年度汇总数据于次年11月份公布,出版《有色金属工业统计资料汇编》;月度汇总数据于次月20日公布。资料公布范围为国家政府部门,并在有色系统内部按照协定方式共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