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全国水路运输通信保障的基本情况,满足部各有关部门、港口主管部门对水上通信和安全通信进行监控,制定交通通信规划和交通通信行业政策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江海岸电台发信设备情况、江海岸电台收信设备情况、岸台无线电话业务情况、岸台无线电报业务情况。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本制度的调查范围为经批准在全国港口建有承担水上通信和安全通信任务的江、海岸电台,这些江、海岸电台分别隶属于长江航务管理局、部分海事局、部分港口企业。
四、调查方法
全面调查。
五、组织实施
本制度由交通运输部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由长江航务管理局、航海保障中心、部分海事局、部分港口企业负责收集、审核和汇总本单位内交通专用通信网江、海岸电台的统计年报。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制度中的数据不对外公布,可按需共享国家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