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全国交通救助与打捞工作情况,满足组织救助、协调生产、管理监督、科研信息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交通救助打捞业务实际,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救助任务执行情况、救助航空器飞行情况、飞行救助(任务)情况、捞、拖、工生产完成情况、救捞系统船舶拥有量、救助航空器拥有量统计。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交通救捞系统各救助、打捞局。
四、调查方法
全面调查。
五、组织实施
本调查制度由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交通运输部各救助局、打捞局、救助局救助飞行队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包括交通运输部北海、东海、南海救助局;烟台、上海、广州打捞局;北海救助局第一、东海救助局第一和第二、南海救助局第一和第二救助飞行队。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制度中的数据不对外公布。
七、数据共享
本调查制度中的数据仅限行业内部使用,可按需共享国家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