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掌握全国黄金行业生产经营情况,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和统计报告,为政府宏观决策、制定战略规划、管理黄金行业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金矿资源储量和生产能力、黄金(贵金属)及其制品生产加工销售情况、黄金单位成本费用、黄金采选技术经济指标、财务状况、能源消耗情况,以及黄金企业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情况等。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黄金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具体包括:黄金生产企业(矿山、冶炼厂)及重点黄金精炼提纯、工业用金加工销售、黄金首饰加工销售、金条金币加工销售等企业。
四、调查方法
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中国黄金协会统一组织实施。中国黄金协会联合各省(区、市)黄金管理部门和协会等组织以及各重点黄金生产、冶炼(精炼)、加工、销售企业等单位共同做好黄金行业统计工作。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承担本地区、本单位的数据报送任务。各级数据汇总单位和中国黄金协会负责数据汇总和审核。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中主要指标的汇总数据通过《中国黄金年鉴》等渠道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