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国有单位的机构、人员和工资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制度和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机构数、编制数、从业人员数、在岗职工数、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公务员、参公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及其他人员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农业农村系统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承担农业农村管理、服务工作的乡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在上述单位工作的人员。对于乡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中只有内设机构承担农业农村管理、服务工作的,仅统计该内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五、调查组织方式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由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汇总。采取网上直报的填报方式。
六、数据发布
调查获得的统计资料仅作内部使用,不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