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客观、全面、深入了解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审理工作的满意程度,了解公众需求,不断提升商标审查审理质量效率,稳中求进推动商标高质量发展,特开展商标审查审理社会满意度调查。
二、调查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商标审查审理质效总体评价、商标各审查审理业务满意度以及其他相关评价内容。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对象为商标申请人和商标代理人。
四、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调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组织实施,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按年度发布商标审查审理社会满意度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