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社区直报调查制度

2025/11/0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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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为摸清城乡居民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方面的基本情况,为形势分析、政策制定以及监测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提供支持,切实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责,建立有序的工作制度,特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城乡居民在创业与就业、专业技术与职业技能、职业构成、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休假、劳动收入、权益维护、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以及对人社政策满意度等方面情况。

  三、统计范围和对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抽取城乡住户居民。被抽中的住户及其居民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

  四、调查方式

  本调查采用社区直报方式开展,受访者依托移动互联网技术扫码填报问卷,数据直接上传部数据库,社区、居委会或行政村的工作人员调查期间配合开展入户访谈或提供帮助。不具备前述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纸质问卷。

  本调查采用分层、四阶段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成比例(PPS)和等距相结合的方法抽取城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和住户居民。前三个阶段抽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实施,第四阶段抽样由调查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五、调查组织方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调查方案,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组织完成调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统筹本地调查工作,指导和监督开展调查,进行工作总结和数据分析。各调查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立调查工作机构,负责本市调查的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调查所得资料主要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内部使用,并按有关规定报国家统计局。

  一、调查目的

  为摸清城乡居民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方面的基本情况,为形势分析、政策制定以及监测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提供支持,切实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责,建立有序的工作制度,特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城乡居民在创业与就业、专业技术与职业技能、职业构成、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休假、劳动收入、权益维护、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以及对人社政策满意度等方面情况。

  三、统计范围和对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抽取城乡住户居民。被抽中的住户及其居民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

  四、调查方式

  本调查采用社区直报方式开展,受访者依托移动互联网技术扫码填报问卷,数据直接上传部数据库,社区、居委会或行政村的工作人员调查期间配合开展入户访谈或提供帮助。不具备前述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纸质问卷。

  本调查采用分层、四阶段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成比例(PPS)和等距相结合的方法抽取城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和住户居民。前三个阶段抽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实施,第四阶段抽样由调查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五、调查组织方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调查方案,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组织完成调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统筹本地调查工作,指导和监督开展调查,进行工作总结和数据分析。各调查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立调查工作机构,负责本市调查的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调查所得资料主要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内部使用,并按有关规定报国家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