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落实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全面了解掌握创业风险投资业内动态,切实履行科技部门职责,建立有序的工作制度,特制定本统计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统计制度主要调查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主要运行指标,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活动、资本来源,以及项目运行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中国境内从事创业风险投资业务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风险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四、调查方法
本统计制度采用全面调查法。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统计制度由科技部三司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各省、市科技部门和创业风险投资协会的调查员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六、统计资料公布
本统计制度综合数据可与其他部门及本系统内共享使用,按照协定方式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