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跟踪调研我国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现状,及时发现在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中存在的问题,为未来制定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政策、规划,强化国际科技合作对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撑,提供可靠、科学的依据,特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由中央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及其直属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及科研院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审批和管理的,以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为目的的国际交往,包括考察访问、国际会议、合作研究、培训和科技展览,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合办科技机构、缔结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参加国际科技组织等。不包括商贸和劳务。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中央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及其直属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及科研院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采用全面调查的调查方法。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调查将依托国际科技合作年度调研信息系统,开展数据搜集、汇总、筛查、和整理分析工作。
六、统计资料公布
《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相关数据可与其他政府部门及本系统内共享使用,按照协定方式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