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准确、及时、全面了解全国道路运输业发展情况,满足各级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的主要统计内容为道路旅客运输(不含城市客运)、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经营业户、从业人员以及生产经营情况、农村客货运情况和国际道路运输情况。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本制度的主要统计范围为全国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不含城市客运)、道路货物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货运代理等)的经营户。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的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五、组织实施
本制度由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统计数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上报。
六、统计资料公布
部分统计数据以年度发展报告形式对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