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掌握行业信息,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特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调查制度“航运公司基本情况”表统计内容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国际航运公司基本经营情况,“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经营情况”表的统计内容为在中国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并在中国内地地区上一年承运集装箱量超过100万TEU(包括旗下所有品牌)的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的经营情况。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中国境内注册的国际航运公司、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并在中国内地地区上一年承运集装箱量超过100万TEU(包括旗下所有品牌)的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五、组织实施
本调查制度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统一组织,由义务报送人直报。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可委托驻中国内地机构、代表处或船舶代理公司填报。
六、统计资料公布
本调查制度中的数据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