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情况,保障及时、有效开展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应急处理和全面统计分析,特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基本情况。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本制度的调查对象为道路运输车辆(包括客运班线车辆、旅游车及包车、货运车辆)、城市客运车辆(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承担同等及以上责任的行车事故。
本制度的调查范围为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出租汽车(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下同)企业及个体运输业户、道路运输企业及个体运输业户(以下简称运输经营者)在运输活动中所发生的行车事故(以下简称运输行业行车事故)。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调查方法。
五、组织实施
本调查制度由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六、统计资料公布
本调查制度中的数据以通报形式在行业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