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工作部署,摸清全国数据资源底数,准确、及时、全面反映我国数据资源全貌,为国家分析数据发展趋势,制定促进导向政策和实施行业管理提供依据。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本制度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数据资源是指具有使用价值的数据,是可供人类利用的新型资源。
本制度的调查对象包括合法拥有或控制数据的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统计范围为全国。
三、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调查数据资源指标,包括数据生产、数据存储、数据流通、数据应用和数据安全等内容。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采用全面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五、组织实施
本制度由国家数据局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各有关单位按照本制度要求,开展所辖区域的数据资源统计调查工作,并将统计调查资料按时报送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
六、统计资料公布
通过发布《全国数据资源调查报告》向社会公布有关数据。